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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付令申请书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10-13 浏览: 来源:

支付令申请书


    说明:

    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89条规定:“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,有价值证券,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:(一)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说债务纠纷的;(二)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。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、证据。”督促程序是一种简便、快捷的债务清偿程序。债权人申请支付令,必须提供债权凭证,对人民法院发布的支付令,债务人不得出异议,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,可以强制执行。

    格式:

    支付令申请书

    申请人:

    被申请人:

    请求事项:

    事实与理由:

    此致

    人民法院

    申请人:(签名)

    年月日

    附: